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岗位职责 一、学工部(处)长: 1、安排学工处的日常工作、并对学工处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院党委和分管领导的工作要求,确定学工处工作任务、组织制定学生工作计划并重点指导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 3、定期召开处务会,传达院领导的指示精神、通报学生情况、研究学生工作、布置任务、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4、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定期组织召开学生管理工作会议,分析学生情况、研究学生工作、交流学生工作经验; 6、负责制定学生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 7、指导共青团工作; 8、指导学生公寓中心工作;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保卫处处长: 1、根据学院党委、行政的统一部署,在分管院领导的指导下,按照本处工作职责范围,主持部门工作,带领本处职工认真履行保卫工作职责; 2、抓好职工学习,努力提升全处职工的政治觉悟、法制意识、执行力等履行工作职能的基本素质,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3、建立并完善学院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期、年度及阶段性的工作计划,负责拟定保卫处近期及中长期工作计划,并安排实施; 4、制定处内各岗位职责,科学合理分工,努力调动本处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5、开展学院政保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安全工作,及时收集和处理各种信息,确保学院政治稳定; 6、开展校园安全防范、管理、宣传教育、治安综合治理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 7、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校园消防管理,监督检查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组建义务消防队,健全并落实各项消防检查制度; 8、制定学院安全保卫和消防管理的相关预案; 9、突发重大案件或事故要亲临现场处理,并及时向学院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 10、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学工部副部长(校团委书记) 1、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领导下,协助书记全面负责校团委的日常工作,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工作方针和工作方向; 2、检查、督促和指导校团委各职能部门、各分团委落实工作计划; 3、办好团校,抓好团干部、团员青年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主动关心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认真负责的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4、负责对校学生会、社联、广播电台、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大学生艺术团的指导和检查工作; 5、负责社会实践工作、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指导工作; 6、发展团员,做好团籍注册、收缴团费,开展组织生活,负责对团的活动经费的收支审核和上报工作; 7、抓好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和建设,负责对全校团干部和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及评优工作; 8、抓好全校校园文化建设,负责校级各项校园文化活动的审核、上报工作。
三、学工部副部长(公寓中心主任) 1、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协助学工部长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和宿舍管理中心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针和工作方向; 2、协助学工部长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学生科落实工作计划,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3、检查、督促和落实宿舍管理中心工作计划; 4、负责宿舍管理人员、保洁人员聘用和日常管理; 5、抓好宿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及研究思考宿舍管理模式; 6、抓好学生寝室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及学生自治组织建设; 7、负责宿管中心保洁用品购买审核和经费预算; 8、负责学生寝室日常维修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寝室维修; 9、负责抓好辅导员进公寓工作,落实工作实效性; 10、积极思考和探索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工部副部长(保卫处副处长) 1、积极协助处长履行保卫处工作职责,在处长的领导下,组织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的实施,抓好学院的各项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负责处室日常办公室事务的安排和资产、台账、档案等管理。 3、组织落实消防、校园治安和校卫队工作的实施,经常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切实抓好校园的稳定安全及宣传教育工作。 4、组织开展安全稳定工作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履行安全稳定管理职责,发现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及时整改。 5、组织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落实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范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 6、组织落实上级有关业务管理部门的工作,督促检查保卫处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处理各种不安定事端,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7、组织抓好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掌握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动向,做好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及国家安全机关做好有关工作,维护学校政治稳定。 8、搞好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关系,争取执法部门的支持,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9、负责指导、协调办理全校师生集体户籍、各种证明材料、车辆进出校园出入证等工作。 10、积极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学工部综合事务岗位: 1、负责起草、修订、发放学生管理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2、负责管理部门日常综合事务; 3、负责部门印章使用和管理工作; 4、负责部门日常办公用品、物资、设备的采购与管理; 5、负责管理和维护办公室固定资产; 6、负责部门财务管理工作; 7、负责安排部门会议,协调、督办和传达相关工作事宜;对执行领导决议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报告; 8、负责部门文件及其它报告的审核、签转处理等,文书档案和信息材料的整理、登记、查询和归档的管理工作; 9、负责办公室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管理和维护部门网站; 10、负责定期开展学生管理工作领域的学术报告会、学术论坛、专题讲座等; 11、负责本小组工会日常事务工作; 12、协助部门负责人进行对外接待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学工部思政宣传岗位: 1、负责部门工作的宣传报道,编写《学生工作简报》; 2、制订新生入学教育计划,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迎接新生报到事宜,做好学生军训工作,对新生进行入学教育工作; 3、制订学风建设工作计划和开展学风建设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并建立健全学风建设制度。 4、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校园文化; 5、负责检查学生到课情况和校园文明行为,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行为习惯; 6、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调查研究工作; 7、负责大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8、负责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实施和成果的管理; 9、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宣传工作,利用现代新媒体手段,建设、管理和维护网络宣传阵地; 10、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开展德育科学研究; 11、负责做好学生的处分管理工作,认真按照《学生手册》管理条例做好学生处分评定、撤销及归档工作; 12、处理学生的信访工作,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辅导员队伍建设岗: 1、协助制定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制度规范和规划; 2、落实辅导员的思想建设和思政进公寓工作; 3、制定辅导员培学习和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4、负责辅导员入职培训以及个人培训档案管理; 5、负责辅导员工作的考核与监督,落实辅导员特殊岗位津贴考评; 6、组织开展辅导员理论研究工作; 7、组织开展辅导员技能提升和竞赛开展; 7、完成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
八、武装部管理岗位: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军事路线、法律、法规,执行党委的决议和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命令 2、认真抓好新生军训工作并负责好军训的后勤保障; 3、加强与军事机关、部队的联系,当好学校武装工作的参谋,协调学校与军事机关的工作关系; 4、组织开展好学校军事宣传活动,加强师生的军事素养; 5、负责征兵工作,并做好拥军优属和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6、开展“双拥共建”工作; 7、完成学校和上级军事部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中职学生资助管理岗位: 1、负责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2、负责中职享受国家免学费学生的审核及上报工作; 3、负责中职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审核及上报工作; 4、负责中职教育券的审核及上报工作; 5、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工作; 6、负责生源地贷款风险补偿金办理工作; 7、负责协助学生办理平安保险的工作; 8、负责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审核及上报工作; 9、负责学校各类评优评奖的评选、审核工作; 10、负责学生资助材料的归档等工作。
十、大专学生资助管理岗位: 1、认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资助家庭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定、完善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2、负责资助管理中心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年度工作的总结。做好学生资助的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咨询; 4、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指导各学院建立和管理家庭困难学生档案,进行动态管理; 5、负责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评选、审批、申报与发放等相关工作; 6、建立奖、贷、助、补、减等资助管理工作档案,完善学生资助的信息化与网络化建设,做好大专资助网络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7、负责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劳务报酬的审核及发放、参加人员的管理、勤工助学社会岗位的联系、学生的选派等工作; 8、负责省属高校毕业学生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学费奖补的审核、上报相关工作; 9、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材料审核、上报及补偿资金的发放工作; 10、负责各类临时价格补贴、特殊困难补助的审批及发放工作; 11、负责各类社会资助工作,积极拓展校外帮困渠道; 12、负责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以及励志教育工作,建立学生诚信档案,进行日常跟踪管理; 13、监督、指导、检查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机构工作,监督各学院落实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14、负责校方责任险办理及教育风险管理服务费的申请相关工作; 15、负责做好资助经费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资金使用中的风险发生; 16、协调做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资产管理工作; 17、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与年终先进评选工作; 18、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团委综合事务岗位 1、负责起草、完善团学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总结; 2、负责做好办公室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团委公章使用登记和管理; 4、负责团委工作人员考勤; 5、负责团委资产管理和借用; 6、负责团委有关会议的安排及记录; 7、负责团委财务秘书工作; 8、负责二级学院学生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9、负责完成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
十二、实践管理岗位 1、加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自身素质建设,组织各青协学生干部进行理论学习和实践指导; 2、 协助校团委工作,及时向校团委反映工作开展情况,执行校团委的各项决议,传达学校相关部门对青年志愿者工作的指导,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3、统筹协调管理各系青协,处理与其他社团组织的关系; 4、研究决定本会重大事务,指导本协会工作的开展,审定本协会的工作计划,统一工作思想,确定本协会活动方向; 5、营建组织核心价值文化 , 对关系协会形象、声誉的重大事件或紧急事件做出决策; 6、定期举行协会成员会议、审批相关决议、指定任务总纲、每月活动计划及帐目审查; 7、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学生干部的思想动态; 8、负责完成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
十三、学生素质拓展岗位 1、在校团委的工作部署下,全面负责校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制定社联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方向; 2、抓好社联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和建设,负责对其选拔、考核及评优工作; 3、社联的财务收支审核和上报工作; 4、社团成立或注销的审核、上报工作; 5、对全校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审核、上报工作; 6、对全校社团进行年终综合考核、评优工作; 7、信息化建设,完善校团委网站下社团联合会、社团信息网络平台; 8、以第二课堂实践为平台做好学生素质拓展培训工作; 9、负责指导大学生艺术团的指导及建设工作; 10、负责完成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
十四、团委组宣岗位 1、学生会人员及活动的指导、管理工作; 2、校园广播电台人员及活动的指导、管理工作; 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宣传工作; 4、团学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及网站建设工作; 5、团省委、省直团工委工作的上传下达; 6、负责团校培训工作; 7、负责团员发展和团员考评管理工作; 8、负责团内评优评先工作; 9、负责全校团日活动的安排与考评工作; 10、负责完成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
十五、公寓中心综合事务岗位 1、在上级领导的带领下管理和配合公寓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2、全面负责智慧校园宿舍管理系统,管理、监督、配合宿舍调整等问题的系统实施与落实,加强系统的实时准确性; 3、负责学工部网站公寓管理等学生工作模块的动态网页建设,采集、编辑并上传图文,拓展更新网页,增强工作动态的发布力度,推广宿舍管理文化。加强对学院贴吧监管,正确引导学生公寓有关言论。 4、绘制,收集,整理日常工作产生的文件,编写存档年份、保存时间等归档并存档,与学工部档案管理老师衔接,配合完成本中心档案; 5、收集每月公寓管理中心的用工状态,配合公寓后勤服务岗老师审查实际用工状态后根据实际劳动计算应得薪酬,整理制作报表交由上级领导申批,符合后在校财务处结算领取并发放劳动报酬; 6、积极配合领导和其他同事的工作。配合查寝工作,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思想引导; 7、负责计划、置办办公所需的用品; 8、积极探索创新先进的管理模式,努力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公寓中心学生思政教育岗 1、在学生工作部的领导下,协助公寓中心主任开展学生寝室日常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各公寓楼栋卫生、安全等检查工作; 3、负责协调、整理每周辅导员老师进公寓值班表,协助公寓中心主任督促、指导辅导员进公寓工作; 4、负责学生的违纪处理工作,做好与各学院学生科学生危机处理衔接工作; 5、负责并配合宣传岗干事做好寝室文化教育的宣传工作; 6、抓好学生寝室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及学生自治组织建设; 7、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行为规范工作; 8、值班管理; 9、积极探索创新先进的管理模式,努力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公寓中心后勤服务岗 1、在学生工作部领导下,协助公寓管理中心主任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和公寓管理中心的日常工作,制定岗位工作计划、执行组织安排; 2、协助公寓管理中心主任检查、督促和指导公寓各楼栋卫生、安全等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3、组织宿舍管理人员定期业务培训,提高宿舍管理员综合业务素质; 4、负责宿舍管理人员、保洁人员日常工作调配; 5、负责日常劳保物资统计、购买预算及物品发放; 6、统计宿舍损坏报修,衔接学校资产后勤处动力科维修; 7、考核宿舍管理人员工作,核实工作量、量化月薪资; 8、积极收集,妥善处理学生意见及建议; 9、积极探索创新先进的管理模式,努力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政保岗 1、贯彻执行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治安防范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有关决定,努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2、负责出国人员、外籍教师和学生征兵入伍的政审工作; 3、掌握全院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掌握校内社团组织活动情况,做好可能影响学院政治稳定的人员教育转化工作; 4、配合公安、国安部门防止和打击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非法宗教势力和邪教势力在校内的渗透、破坏活动,做好各种重大国内安全事件、案件的侦破工作; 5、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十九、治安岗 1、积极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协助各部门做好师生员工法制教育和治安防范意识教育,提高师生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治安灾害事故的自我防范能力,预防各种犯罪活动; 2、健全学院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和规定,负责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建立治安防范工作台帐; 3、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治安案件侦查工作;做好刑事案件的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各类案件的接报、登记、调查以及结案材料的整理、归案工作; 4、负责校内各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坚持每日巡查,落实措施,督促整改; 5、做好校园重大活动或重大接待的安全保卫工作; 6、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将每月典型案件等重要治安情况及破案情况统计形成书面材料,定期向有关部门上报情报信息; 7、负责院内摊点的日常管理和临时摆点的审批工作; 8、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十、消防岗 1、贯彻执行各类消防管理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负责学院内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确保无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3、督促、配合各部门建立防火组织机构并落实安全防火管理规定及安全防火责任制,充分发挥保卫处在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职能作用; 4、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管理,制定学院防火预案,配合各部门制定重点部位防火预案,建立全校消防档案;坚持做好每日校园防火巡查,建立防火巡查台帐,作好检查记录;监督、检查各部门防火隐患的整改情况,对重大防火隐患及时上报;清查和掌控全校明火点,定期检查应急照明和各种疏散标志,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5、参与学院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消防项目的设计、审核、验收工作; 6、负责校内临时建筑用火、用电和特殊工种施工等的审批工作;负责校内消防器材的配备和检修; 7、审批学院大型集会消防措施和预案; 8、发生初起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并协助公安机关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9、做好消防管理方面的文件和档案整理工作; 10、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十一、交通岗 1、贯彻执行各类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负责学院内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2、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 3、负责校园内停车场、交通标志等道路交通设备、设施的规划、设置、管理与养护; 4、负责校内重大活动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车辆的疏导和停放工作; 5、负责校园内交通违规及一般事故处理;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师生在校园内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 6、负责学院的公用机动车、教职工私有车辆(含摩托车)及外来车辆进出校园的规范管理;负责“通行证”的发放和管理;做好校园内公共场所自行车、机动车停放秩序等日常管理工作; 7、做好交通管理方面的文件和档案整理工作; 8、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十二、巡防岗 1、做好校内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定期清理校内流动人员; 2、负责制定和完善校卫队伍的管理制度建设; 3、负责组织校卫队员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教育队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队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4、负责指导校卫队员加强门卫管理、校园治安巡逻,维护校园秩序,确保学校公私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不受侵犯; 5、负责指导校卫队伍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6、制订并落实校卫队员岗位责任制,检查、考核队员工作情况; 7、组建学生巡防队伍,制定学生巡防队伍管理规定并指导巡防队伍工作; 8、负责校园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9、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十三、内务岗 1、负责处内重要公务、事务、会务协调工作,搞好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工作,保管处内公文、档案,管理保卫处印章; 2、起草保卫处文件(工作计划、总结、请示、通知等),制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 3、受理、接待校内外有关安防、保卫、维稳、综治等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 4、制定校内重大活动、集会以及上级重要领导来校的安全保卫方案; 5、负责处内固定资产、办公经费的管理和办公用品的购置; 6、做好校园网络安全监控工作,负责值班安排; 7、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十四、户籍岗 1、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公安部门加强院内职工和学生的户籍管理,妥善保管好户籍资料; 2、做好新生户口迁入和毕业生户口迁出及身份证办理工作; 3、负责流动人口的统计和登记工作; 4、负责学校特殊群体的统计和数据上报工作; 5、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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